中国房产税重吗?有谁比较了解?

中国房产税重吗?有谁比较了解?

来源:涿州房价网 2020-11-27 浏览量:341
房产税的合法支付义务人是房屋的业主。如果产权不明确,用户将代表他们付款。这涉及民法中的“代理人”概念。付款后,如果产权在后期明确,则法定缴费人可以向确定的财产所有者提出赔偿建议。

首先,如果合同没有表明承租人或出租人(财产所有人)是否负责缴纳税款,则自然合法付款人是出租人(财产所有人)。严格来说,它还支付其收入的营业税。税收,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当地教育附加费,税率根据房屋的性质和使用性质确定。稍后将对此进行详细描述。
其次,如果合同声明由出租人(业主)支付,则自然与合法付款人一致。
第三,合同由承租人支付。在正常情况下,“民法通则”规定,双方的民事权利得到尊重,合同义务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即承租人支付;但是,如果合同受到胁迫,也有例外。如果签名,则为无效条款。此时,如果承租人声称无效,则需要签发强制证书。胁迫通常意味着其产权,健康权,生命权和个人权利受到限制并产生重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个人出租的房产,不分用途,均应征收房产税”,第十四条“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个人出租房屋,应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税”。

很多专家喜欢说国外房产税怎么样怎么样,其实从没去仔细看看到底国外的法律细节。据我所知,欧洲很多国家房产税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土地相关、一部分与坐落此地的建筑物有关,税率各个区都不同。我国的土地出让金可以视为一次性征收了土地部分未来70年的税,新的房产税对这部分商品房应考虑面税。另外很多存量房的土地使用是通过划拨获得的,这部分房产没交土地出让金,应该考虑地租+建筑税的模式。另外一种就是历史遗留老房产上百年的,只有使用权,类似于小产权房但又不属于集体所有。最后就是小产权房了,土地和所有权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地方。而且个个国家税名一般叫财产税,不动产税等。而且考虑首套房的话贷款部分扣除掉一部分不收税的。另外持有森林等也是要交税的。另外如果你的房子是贷款买的话,出租获得的房租允许扣除维护费、房产税、贷款利息、保险费等净收益交税,基本是免税的。另外如果你是为18岁以上的子女买房将被全额征税,实际上对子女非常不利,因为她们往往没能力付这个税,所以外国很多年轻人为啥出来租房住也有这个原因。而我国目前试点的上海和重庆从没考虑这些,一刀切而且被税人太少,可以预见和估计全国实施的房产税不会有什么改进。(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行契税新政策第一条第二项之外,其余地区均适用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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