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者维权时最常见的内容到底是哪些呢?
综上,因此小编觉得:购房者一定要对于买房维权常见的情形要有所了解,尤其是没买过房的购房者。因为只有提前了解买房投诉维权的常见情况,才能在日后的购房过程中尽量减少一些投诉维权的可能性。那么,购房者维权时最常见的内容到底是哪些呢?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虚假广告
比如,交房后才发现全装修房子(也就是广告上宣传的房子)的交房标准并没有买房前开发商承诺的那么好。另外,还有一个在生活中最常见的,那就是:广告里承认赠送面积的,却没有赠送,或者是赠送了花园,后来才发现这是全体业主共有的。
2、规划变更
在买房时明明就说好的配套设施,到交房后才发现已经给配电房、停车位等所取代了。另外,开发商还私自变更规划了,比如缩小楼间距,增加楼栋,原先的景观用地被占用等。
3、面积缩水
这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购房者都会遇见的事情:明明预售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10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81平方米,而交房后却发现套内建筑面积比合同约定少了10%。
4、产权问题
比如,等交了钱买了房子后,才发现楼盘竟然烂尾了,这时房屋的产权问题也没下落了。再比如,明明就已经付完钱了,而开发商却一直在延期办理产权证。
5、延期交房
当然,延期交房这个话题是老话生谈了,开发商之所以会延期交房,无非是因为这些:一是正常延期交付,这种是由于相关手续办证等原因造成的。另一种就是非正常延期交付,是因为开发商相关政府手续违法或因建筑竣工验收不过关等造成。
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法律规定 除了以上十一项合同解除权,《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只要开发商的行为有一种符合解除条件,买受人即可行使解除权。但是解除权是有期限限制的,购房人要想解除合同需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另外,由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不能实现是不能主张解除购房合同的,所以提醒购房者出现了开发商违约后要及时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明白要及时请咨询律师,情况复杂的可以请律师协助处理,还要注意时限,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合法权益。1、我买的房子到底是不是70年产权?
买房支招: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
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五证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
市民可到发证机关相关网站,查询这些证件的真伪。一般来说,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可重点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为若其他四证不全便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开发商推迟交房怎么办?
买房支招:购房者遇到逾期交房等违约违法行为,应根据自身需求并结合开发商补救情况选择要房或退房。具体来讲,如果开发商能够尽快完善各项证件、手续,尽快使房屋满足交付条件、确保将来能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购房者可以选择要房。当然,即使合同得以继续履行,购房者也有权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另外,购房者也可以开发商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等手续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如果合同被解除或确认无效的,开发商依法应当返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利息并赔偿损失,如果购房者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购房者还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开发商推迟办证怎么办?
买房支招:按照购房合同中关于交付房产证时间的约定,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法律规定。根据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自合同订立之日起(预售房为交房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应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否则就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超过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限,由于开发商原因购房者没有拿到房产证的,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合同明确约定了逾期办证违约金的,依合同约定主张,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主张逾期办证违约金。
4、房产面积缩水怎么办?
买房支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以此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5、学区房不等于划片房?
买房支招:不少楼盘虽然与学校的地理位置相邻,但孩子的学籍能否划入该片并不确定。有些楼盘与学校仅一墙之隔,也不能划入该学校就读。学区房也需要有“资格认证”,而且学区房不等于划片房。
幼儿园社区可以自行配建,但小学、中学的划片还需要教育局的整体规划。市民买房时还是要多去了解房屋所在的区域范围,购房合同中也会对房屋坐落的地址进行详细说明,市民可以将其与教育局划片范围进行对比,这样就可以清楚明白地了解该楼盘的划片学校,以免购买了所谓的学区房,却仍不能入学。而对一些规划中的教育资源,到底什么时候能够投入使用也要了解清楚。
6、空置房物业费如何收取?
买房支招:按照规定,连续三月无装修空置房,物业费按20%缴纳
7、房屋质量不达标怎么办?
购房如何维权?购房者维权时最常见的内容到底是哪些呢?
购房如何维权?购房者维权时最常见的内容到底是哪些呢?
来源:涿州房价网 2020-11-26 浏览量: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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