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违约金问题?谁比较了解的,求介绍,求解答,谢谢!

二手房买卖违约金问题?谁比较了解的,求介绍,求解答,谢谢!

来源:涿州房价网 2020-11-24 浏览量:461
卖方违约,不用管他的.......你等着银行批贷下来后搬家就好了.
如果他执意违约,看合同怎么写了,一般是交定金以后没付首付是陪2倍的押金.
交了首付看你们怎么写的合同了,中介做证明,起诉他,绝对胜诉.然后律师就会告诉你你会得到什么样的赔偿了......
如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几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几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几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几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本合同之日起几日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几支付违约金。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限制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9〕5号,2009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
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文章